东华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说明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3-04-24浏览次数:2045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部门

东华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自信息公开网上线之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部门:东华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6:00;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518室;

联系电话:021-67792097;

传真号码:021-67792199;

邮政编码:201620;

电子邮箱地址:xiaoban@dhu.edu.cn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请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学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三)申请途径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请填写并提交《东华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专栏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妥《申请表》后将其发送至xiaoban@dhu.edu.cn。收到自动回复,说明申请递交成功。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受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五)处理时限

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暂不收费。

 

附件:东华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