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教〔2014〕24号】东华大学关于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索取号:G007-0103002-2017-0190发布时间:2014-12-29浏览次数:576

东华大学关于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有效利用各学院的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创造适合学生创新素质健康发展的环境,规范有效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开放实验的类型

全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和课外科技活动条件。

1.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其开放可分为全天候开放、定时开放和预约开放三种方式。

2.开放实验的类型

开放实验分为教学实验项目型、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学生自选研究课题型。开放实验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教学实验项目型内容为各实验室教学计划内已开设的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对象为全校学生。完成实验教学内容的学生可选做实验教学计划外的实验。如遇选课冲突、生病请假以及需进一步加强实验技能训练等原因,无法在计划安排的时间内完成实验的学生,亦可选择其它时间按开放实验的方式进行该项实验。

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各实验室根据教师科研项目以及各类竞赛活动需要发布的对学生开放研究题目,以及各实验室特点自拟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吸收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

学生自选研究课题型结合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或结合学生的科研课题,鼓励学生自选实验研究课题,在开放实验室中进行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实验报告。

二、实验室开放的实施

1.教学实验项目型

每学期结束前2周,各教学实验室将开放实验项目和指导教师配备情况等报学院,学院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公布。学生根据各自的学习安排情况,选择参加有关实验项目。学生选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需提前1周向有关实验室预约实验时间;学生选做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需填写《东华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经实验室批准,并按约定时间进入实验室完成实验。

2.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

全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应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项目,配备好指导教师。各实验室开放的科研科技活动项目,每学期结束前2周由教师填写《东华大学实验室科研、科技活动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开放实验项目,上报教务处汇总、批复,于下一学期初向学生公布。

学生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请,填写《东华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每学期开学初4周内交给开放实验所在学院,由指导教师及所在实验室共同做好录取工作,实验开设学院汇总后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自选研究课题型

学生自选的项目,应由项目发起者填写《东华大学实验室科研、科技活动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并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预约进入实验室工作。

三、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1.各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验室吸收学生进行开放性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活动。学院负责人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各系负责人组织教师做好项目申报和实验指导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落实开放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2.各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中各项内容,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3.学生根据实验需要,提出开放实验的申请,经批准后,在预约时间内刷卡进入实验室,自主进行实验。实验室运用智能管理系统对大型设备使用与实验全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4.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可暂停其本次实验。

5.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另约时间补做;对无故缺席实验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6.学院的各类实验室可依据本管理办法制订学院开放实验室的实施细则

四、其他

1.学校建立开放实验室建设基金,用于专门支持建设全校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施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务处将根据各类实验室当年对学生开放的人时数、项目数、教学质量和取得的成绩,确定下一年度开放性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经费,优先投入那些开放性实验工作做得好的实验室。

2.学生参与各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优异成绩者,学院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奖励,并可作为以后评选三好学生、优异生、优秀毕业生的一项依据。学生完成非教学计划内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可计入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满32学时计一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