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2016〕5号】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

索取号:G007-0103002-2017-0127发布时间:2016-06-17浏览次数:532

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保障学校科研业务活动有序进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横  向科研项目是指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项目。

第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所有以学校为法人单位承接横向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后统一由财务处开具税务发票。其中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类合同通过上海市技术市场认定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可根据税务局认定额度办理申请免税手续。

(一)不需要申请免税的技术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项目,经费到校后由财务处开具发票。经费尚未到校但需预开发票的,需先从其它项目经费中垫付发票保证金,保证金按开具发票票面金额的25%收取,款到即退。

(二)需申请免税的技术合同,项目经费到校后办理校内经费卡,允许该项目预支一定的经费,预支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到款经费的50%。通过免税认定后的项目,可由财务处开具税务发票。

需预开发票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预开发票申请表》并办理。

第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中外协经费,以及归对方所有的科研设备、材料费,必须严格按照原始项目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经费转拨,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经费审批表》。转拨经费5万元(含)以上的,按《东华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始合同中无明确约定,但确需开展外协业务,应与外协方签订合同或有效协议,明确转出经费数额和任务内容。项目负责人提供原始合同或有效协议,经学院审核、科研处核准确认,财务处审核,经费方可转拨。项目负责人须对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承诺与外协方之间不存在违规违法关联交易。

第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合理使用,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员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办公费、餐费、邮电费、培训费等其它与项目相关费用。不得开支礼品、捐赠、罚款、违约金费用。

第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的学校管理费和项目人员费的计提以项目实际到款额(不含外协经费,以及归对方所有的科研设备、材料费)为基数提取。其中学院(部、研究院所、中心)管理费由学院统筹使用,具体比例见表1所示,管理费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确认是否收取。

1横向科研项目学校管理费、学院(部、研究院所、中心)

管理费和人员费等比例明细表

应扣科目

一般横向项目

人文社科横向项目

学校管理费

7%

4%

学院管理费

3%

3%

人员费

30%

30%

项目执行期间,如确因研究需要,项目负责人可以对外协经费,以及归对方所有的科研设备、材料费额度进行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设备费及外协费额度调整申请表》,学院、科研处审核后,财务处对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人员费是指:项目组成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的劳务性费用。人员费支出时,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填写人员费领取明细表,个人所得税由科研人员按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缴纳。在保证横向科技项目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的前提下,人员费不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30%。人员费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和绩效情况合理分次领取。

第九条  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生、博士后)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含工资支出、助研津贴和社会保险补助等),劳务费据实列支。

第十条  横向科研项目餐费是指:由于项目业务实施过程中需要而发生的餐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必须、小额、公用、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餐费开支,人均标准不超过150元/天(发票上注明用餐人数)。

第十一条  用横向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并作为学校固定资产满1万元以上的,学校在该项目提取的学校管理费的20%奖励给项目组;满10万元以上的,学校在该项目提取的学校管理费的50%奖励给项目组。申请奖励应由项目组填报《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奖励申请表》,并附购置仪器设备的合同复印件,并经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科研处核准后,每年度集中办理。

第十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在委托方确认项目已经完成,并经鉴定或验收合格,或委托方出具同意结题证明后,横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全部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继续支持课题组后续研究。

第十三条 本细则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违反本细则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具体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

1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预开发票申请表

2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经费审批表

3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设备费及外协费额度调整申请表

4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奖励申请表

附件1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预开发票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合同总金额


预开发票金额


保证金经费卡号


经费卡负责人签名


预开发票需先从其他项目经费中垫付发票保证金,保证金按开发票票面金额的25%收取,发票税费从保证金中预先扣除。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学院意见

  

签字(学院领导):日期:

盖章

科研处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

  

附件2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经费审批表

外协合同名称


外协单位


外协合同金额


本次转出金额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金额


转出经费卡号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项目负责人承诺:

1、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国家和学校的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本人、课题参与人员及直系亲属与合作方无任何利益关系

3、严格遵守《合同法》及学校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

4、合同方具备承担相关研究和完成委托项目的能力与资质;

5、对外拨经费的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6、愿意承担我方风险责任、全部违约及保密责任;

7、以上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请日期:

学院意见:

签字(学院领导):日期:

盖章

科研处意见:

  

签字:

日期:

盖章

附件3东华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设备费及外协费额度调整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经费卡号


开卡日期


合同总金额


已进卡金额


调整理由


调整金额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请时间

学院意见

  

签字(学院领导):日期:

盖章

科研处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






附件4东华大学横向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奖励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经费卡号


开卡日期


仪器设备金额


申请奖励金额


购置仪器

设备名称



固定资产编号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请时间

学院意见

签字(学院领导):

日期:

盖章

资产管理处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

财务处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

科研处意见

签字:日期: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