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人〔2016〕11号】东华大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充规定

索取号:G007-0103002-2017-0130发布时间:2016-05-20浏览次数:231

东华大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充规定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制度,对《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东华人〔2015〕16号)文件中关于“破格申请高级职务要求”做如下补充规定:

1、适用人群

申请破格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在教学科研岗位上的在职教师,虽不具备规定的任职年限,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创新与传承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

2、学历、资历要求

1)正高级

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放宽至硕士),年龄一般38周岁(人文社科类42岁)以下,任副高级满2年。

2)副高级

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放宽至硕士),年龄一般35周岁(人文社科类38岁)以下。

3、破格晋升程序

具备上述条件的教师可在每年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启动时向学校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核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初审合格后送外审,同学科专家评审通过后(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必须都为“已达到”),经学科评议组复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答辩和最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