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委字〔2011〕43号】东华大学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实施办法

索取号:G007-0103002-2013-0213发布时间:2013-04-15浏览次数:1721

东华委字〔2011〕43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特制定我校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实施办法。

第二条 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有利于摆正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提高责任心使命感;有利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条 联系范围为本校全体教师、职工和学生。

第四条 联系方式有校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意见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互联网、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或谈话、主动深入基层,探望、检查工作等。

第五条 每位校领导分别联系一至二个学院(部),并按分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

第六条 校领导联系基层单位,除日常工作联系和调研外,每学年还应有选择地参加联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代表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等。

第七条 在校园网和学校党务公开网上分别设立“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了解师生困难,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话活动(可以集体进行,也可个别谈话),了解青年教师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给予及时的提醒、鼓励或帮助。

第九条 坚持听课制度,通过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听取教师和学生对学校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深入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如:图书馆、食堂、宿舍等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第十一条 校领导每学年参加一次接见学生代表活动。

第十二条 坚持信访接待制度,每周三安排一位部(处)长、周四安排一位校领导分别在延安路校区和松江校区信访接待,广泛听取收集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作用,拓宽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

第十四条 坚持举行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离退休教师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五条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向党员、群众发布各项工作信息。

第十六条 对所联系单位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如不在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可向有关同志反映或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

第十七条 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需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汇报,党委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民主生活会制订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