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研〔2009〕1号】东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

索取号:G007-0103002-2013-0226发布时间:2013-04-10浏览次数:1511

东华研〔2009〕1号

为进一步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鼓励研究生的创新实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要求,我校将从2009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一、指导思想

本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实行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思路

(一)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从制度层面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

(二)建立更具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整合资源,动态管理,从制度层面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研究生招生配置机制,建立招生名额将更多地向科研项目多、培养成效显著的学科和导师倾斜,支持重点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发展。

(四)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着力提升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鼓励和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为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三、具体内容

(一)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研究生招生配置机制。

1、研究生培养必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鼓励导师积极争取高水平研究课题,倡导在实际科研中培养研究生。

2、自2009年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源的调配将与学校推行的新奖助体系相结合,以充分体现博士研究生是学校科学研究生力军的思想。导师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招生资源配置费(工、理学科导师300元/月/生,管、文学科导师200元/月/生)作为博士生助研津贴。各学院根据需要提供招生资源配置费的人数,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经费后交校财务处。通过这种资源配置费机制,促使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与导师的科学研究紧密结合。

3、研究生招生资源的调配将围绕“十一五”时期学校发展目标,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中心,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校学术竞争力。招生指标将更多地向科研项目多、培养成效显著的学科和导师倾斜,支持重点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发展。

4、吸引和保证优秀硕士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根据理工科特点,提高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比例,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使这部分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能进行较长时间有计划的学习和研究,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建立更具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从2009年开始,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部缴纳培养费。学校新设学业奖学金,大部分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学业奖学金,且在具体操作时可以抵缴培养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来抵缴全部培养费。改革后,继续保留普通奖学金、助学金、东华奖学金(含各种社会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具体做法如下:

1、学校统筹规划和使用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经费、研究生缴纳的培养费、科研项目中的人力资源成本费、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学校筹措的其他经费等,设立学校研究生教育奖助金专用账户,建立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助学金、东华奖学金(含各种社会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等。

(1)研究生类别界定

本方案所指非定向研究生指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不含MBA学生)。

(2)学业奖学金:

硕士生: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有75%的学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见表1。学校对硕士生的奖助方案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年按入学成绩确定;第二年按第一年的学业成绩评定。

博士生:学业优良的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见表2。

(3)普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50元/月/生,博士研究生300元/月/生。

(4)研究生助学金:分为助研、助教、助管津贴三种。非定向博士生助研津贴标准为700元/月/生,每年资助12个月,最多资助3.5年。助教、助管岗位主要面向硕士生,津贴标准为350元/月/生,发放时间按实际岗位需要确定。助教、助管岗位数逐步增加到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40%。导师还可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自主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

(5)研究生东华奖学金(含各种社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工作突出的研究生。

(6)研究生困难补助金:用于资助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研究生。

2、助教和助管岗位由学校相关部门设立,津贴由学校发放;助研岗位由学校通过导师设立,津贴由导师和学校共同承担。学校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给予优秀研究生更多津贴。博士研究生导师必须为每位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设置助研岗位的津贴由兼职导师本人或各兼职学院负责提供。

表1 东华大学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构成

单位:万元/年

年级

学业奖学金

普通奖学金

等级

名额

金额

一年级

一等

75%

1.0

0.3

二等

0

0.5

0.3

三等

25%

0

0.3

二、三年级

一等

75%

1.0

0.3

二等

5%

0.5

0.3

三等

20%

0

0.3

说明:

① 艺术类硕士生培养费为1.5万/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为1.5万/学年,

二等为0.75万/学年。

②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350元/月/生,发放按实际岗位需要确定。

表2 东华大学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构成

单位:万元/年

学业奖学金

普通奖学金

助研津贴

学校博士生助研津贴

导师博士生助研津贴

总计

1.2

0.36

工、理类: 0.48万/年;管、文类0.6万/年 工、理类0.36万/年;管、文类0.24万/年

0.84

3、研究生获得助研岗位,须向导师提出申请;获得助教和助管岗位,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向有关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操作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4、学校设立博士生助研津贴补助金,用于招生资源配置费。确实需要学校提供支持的导师,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经过公示后,方可获批博士生助研津贴补助金。学校对博士生助研津贴补助金严格管理,并将操作结果反馈到对导师上岗的评价中,具体操作按《东华大学博士生助研津贴补助金管理办法》执行。

5、学校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制度。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各学院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向全体研究生公布。研究生的奖助金按学业评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引入激励机制。

(三)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1、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改革研究生课程体系,改进教学与指导方式,推进“122”培养模式,扩大研究生海外访学和国内访学规模,提升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

2、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通过加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研究生社会实践基金、研究生创业基金的支持力度,激励和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增强研究生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

3、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提升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在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

4、强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凡发现论文有抄袭或作假等现象,按《东华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处理。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