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经市科委批准并报科技部备案,由科促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共同设立,由科促会承办的奖项。该奖项是上海市一级有关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唯一奖项。
在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名下,设有“优秀项目奖”、“优秀组织管理奖”和“突出贡献奖”三个奖项。各奖项有不同对象:“优秀项目奖”主要面向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而完成的项目;“优秀组织管理奖”主要面向从事组织、协调、推进产学研合作并取得优秀成绩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区县科委(或经信委)中的技术转移部门;“突出贡献奖”主要面向从事产学研合作有突出贡献的工作者。
“优秀项目奖”分中小微企业的优秀项目奖和大企业的优秀项目奖两类。前者按下列条件申报,后者采用专家推荐方式进行。
今年暂不评选“突出贡献奖”。
一、中小微企业“优秀项目奖”的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且是所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出资、立项企业。申报时须得到合作单位的同意。
2、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
3、凡已获得其它同类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促进奖”等)的项目,企业不应再申报,主办方也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申报。
4、申报的产学研项目必须是显著提高了企业的技术能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5、申报项目在促进研发单位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6、申报项目的项目组应建立有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有成功的合作经验、或失败教训以及深刻体会。
二、大企业“优秀项目奖”的推荐条件
1、必须是由在上海市落地的市属大企业或央企,出资、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
3、凡已获得其它同类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促进奖”等)的项目,不在推荐之列。
4、在本市乃至全国,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力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5、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作各方建立了良好、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在合作模式、机制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效和经验的项目。
6、合作企业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发单位在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大企业“优秀项目奖”的推荐办法
由奖励办公室组织来自产业、科技、教育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专家,成立专家推荐组,并报奖励委员会批准。专家推荐组分2组,先由各位专家各自推荐1个项目,再由每个专家组协商推荐出1个项目。最后,由“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励委员会”对两个专家组推荐出的2个项目进行审定,最终得出1个获一等奖的项目。
四、“优秀组织管理奖”的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从事组织、推进产学研合作并取得优秀成绩的上海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区县科委(或经信委)中的技术转移部门。
2、申报者所组织、协调、推进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各方,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3、申报者在组织、协调、推进的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较好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有相应的经验和体会。
五、时间节点及要求:
1、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进入科促会www.tt91.com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免费注册后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申报表。经主办方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申报者向科促会提交加申报者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七份。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2、8月中旬,主办方组织专家根据《上海产学研结合优秀项目奖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或单位进行评选。同时,对大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进行专家推荐。评选(及推荐)的初步意见,将在科促会官方网站公示,征求并处理社会公众意见。
3、9月中旬,由奖励办公室将整理后的公众意见及处理意见,报送奖励委员会。
4、9月20日前后,奖励委员会对获奖项目及等级做出最后审定。
5、9月26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获得“优秀项目奖”的企业及其合作单位、获得“优秀组织管理奖”的单位,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
附件:1、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