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学〔2013〕7号】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安装使用空调办法

索取号:G007-0103002-2013-0236发布时间:2013-11-13浏览次数:829

【东华学〔2013〕7号】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空调安装使用工作安全、有序、规范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总体原则

        学生安装空调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并承担空调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空调租赁费按照租赁合同收取,电费根据使用情况自行负担。

第二条 安装模式

        在宿舍成员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取自主租赁方式。空调租赁商由学代会代表学生委托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学生直接向租赁服务商租赁空调,并与租赁服务商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日常管理

        1.资费分摊。空调使用所产生的资费原则上由宿舍所有成员以按“用”分配的原则分摊,在申请安装前宿舍同学通过内部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并在后勤集团(宿管部)备案。如后续空调使用过程中需要修改原资费分摊方案,则需得到宿舍所有成员的同意,并重新备案。

        2.维修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学生应及时与租赁方取得联系,租赁方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到场维修,产生费用按照租赁协议处理。租赁方每年应定期对空调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拆除与移机。空调租赁协议到期或中止时,拆除与移机由租赁方负责,学生不得自行操作。

        4.纠纷解决。学生内部因资费、使用习惯等问题引起的矛盾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团委指导的学生自治组织调解解决。学生与租赁方发生纠纷,应按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条 宿舍调整

        1.宿舍调整采用“搬离优先级”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即少数同学优先搬离;住宿在阴面宿舍(或条件较差的宿舍),若不同意见各占50%,不同意安装空调的同学优先搬离;住宿在阳面宿舍,若不同意见各占50%,同意安装空调的同学优先搬离。

        2.宿舍成员因中途退宿导致空调租赁情况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费用结算由宿舍内全体成员协商解决。

        3.因转专业、年级调整等原因需调整宿舍的,应首先根据学生空调使用需求,在调整后的班级、专业的宿舍范围内安排相应宿舍。

        4.学校在发放本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发放《空调租赁意向征询函》,宿管部根据新生回执统计汇总,统筹安排宿舍资源,学院依据新生的反馈意见安排学生住宿。新生报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5.研究生新生根据宿舍空调安装情况,自行选择宿舍,选择入住已安装空调的宿舍后应与同宿舍成员共同承担相关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五条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切勿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

        2.夏季遇雷雨时,应立即关闭空调,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及电路损坏。

        3.空调停机后,须经3分钟以上才能再一次重新启动,不能频繁开、关空调,否则会导致压缩机电机烧坏。

        4.宿舍空调设专用电源。为预防火灾等安全隐患,空调电源插头不能随意拔插,不可插接其它电器或私拉其它临时电源,内机导风板不要随意扳动。空调出现故障,不可私自拆卸,使用时若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异响、电线焦味、制冷制热异常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维护人员报修。

        5.严禁在宿舍空调电线、内机或外机上悬挂衣物等物品,不能乱动已定好位的空调,不能触摸空调内机和攀爬空调外机。

第六条 其他

        1.学生应正确使用空调,对人为损坏、遗失等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责任不明的由宿舍成员共同承担。入住已装空调宿舍却不需使用,不得擅自启动机器,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关费用。

        2.由于使用空调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触犯校纪校规的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4.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