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索取号:G007-0301001-2014-0352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392

发布时间:2014-12-08
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4年12月资助期满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如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联系科研处或参阅功能培训.pdf。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盖章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意见处盖章,请项目负责人先到科研处开结题单子再去财务处盖章。财务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92903地址:松江行政楼15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审计部门意见盖章,请项目负责人盖完财务章后,到审计处盖章。审计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7792028,地址:松江行政楼439

财务和审计部门章盖好后,再将结题材料装订好,交到科研处。科研管理部门章和校公章由科研处收齐材料后统一办理。

6、装订要求: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打印,正反面打印,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左侧装订(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便于邮寄)。

7、时间截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1月10日前,到财务处审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并盖章。在2015年1月15日前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同时将2份纸质文件交到科研处。

8、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报告正文有关格式和撰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doc结题报告-通用模板.pdf补充说明.doc”。

2、经费填写注意:

(1)预算经费一栏应与《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填写一致(注意:不是《申请书》);

(2)调整经费一栏一般全部应填为“0”(基金委另外追加拨款除外);

(3)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

(4)经费支出一栏填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3、有关参与人员变动情况请在报告正文中说明。根据个人的实际贡献等, 概述本项目研究人员的合作与分工,列出项目执行期间主要研究人员和中途调离、退出的研究人员的名单,并简要说明原因。若没有变动,项目材料归档时以申请书名单为准。

4、结题报告首页的累计拨款、填表日期必须填写,否则无法提交。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行政楼347-349

附件:结题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