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7-0301001-2015-0374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186

发布时间: 2015-03-27

     近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从4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全国社科规划办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三、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须已结项。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四、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五、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申请书须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六、申请人须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成果入选后3个月内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  七、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文库》申报”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五千至一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5、录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系统》的数据及用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由科研处负责提交)。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八、相关出版机构可直接推荐申报成果,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后汇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全国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九、请在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包括:成果打印稿5套;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成果概要7份(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pengf@dhu.edu.cn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彭斐  6779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