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的通知

索取号:G007-0201002-2015-0004发布时间:2014-12-03浏览次数:2978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沪教委高〔201444号)和《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1470号),启动实施上海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上海高峰高原学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遴选原则

(一)高峰学科

 Ⅰ类高峰学科。建设目标是一级学科点保持或建成全国第一,总体实力达到世界一流。入选原则是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点,或有望在本规划周期内建成全国第一名的一级学科点。上海市初步将21个一级学科点列入第Ⅰ类高峰学科建设范围。

上海市Ⅰ类高峰学科范围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0302

政治学

2

0401

教育学

3

0403

体育学

4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5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6

0503

新闻传播学

7

0802

机械工程

8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9

0814

土木工程

10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11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12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13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14

0833

城乡规划学

15

1001

基础医学

16

1002

临床医学

17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8

1008

中药学

19

1011

护理学

20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21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Ⅳ类高峰学科。建设目标是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学科,通过错位竞争、同城协同,使上海该类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国内前二名。入选原则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但尚未布局,或者学科基础较好、能够提升上海整体学科实力的一级学科。上海市初步将32个一级学科点列入第Ⅳ类高峰学科建设范围。



上海市Ⅳ类高峰学科范围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0101

哲学

2

0202

应用经济学

3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4

0306

公安学

5

0402

心理学

6

0602

中国史

7

0702

物理学

8

0703

化学

9

0704

天文学

10

0706

大气科学

11

0710

生物学

12

0713

生态学

13

0714

统计学

14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5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6

0808

电气工程

17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18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19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1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22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3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24

0835

软件工程

25

0836

生物工程

26

0837

安全科学与技术

27

0902

园艺学

28

1007

药学

29

1010

医学技术

30

1202

工商管理

31

1204

公共管理

32

1305

设计学



(二)高原学科

 Ⅰ类高原学科。建设目标是一级学科点进入国内前三名或前20%,各一级学科点中至少12个二级学科或方向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入选原则是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排名进入全国前30%,或有国家重点学科、上海高等学校一流学科支撑的一级学科点。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节点

1.学校统一部署

2014124日,学校召开布置会,传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统一部署上海高峰高原学科申报工作。

2.学院组织论证

2014124-22日,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论证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填写《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见附件),并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

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20141231日前,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各学科提交的《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听取学科汇报,给出审议意见。

学院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2015113日前,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结果,对《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学校实施方案申报书》进行审定,确定学校高峰高原学科申报对象。

三、材料报送

20141222日前,学院将《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提交学校发展规划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zyhe@dh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23室;联系人:何中媛,刘建树;联系电话:67792225,67792270

2015117日前,学校正式行文将《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学校实施方案申报书》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附件:《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





东华大学

2014123




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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