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本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并规定凡明年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果登记。
可登记的科技成果,主要指取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等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的科技成果。请相关科技成果负责人,抓紧落实,在11月25日前,按照市奖励办要求,将提交材料送达科研处。科研处将在审核、汇总后,在有效期限内,统一到市奖励办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辉 67792023 h.chen@dhu.edu.cn
附件:关于抓紧做好2015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