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年末财务决算工作安排,以及教育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现将财务处2015年年终结账事宜情况通知如下:
1、本年度的各类报销、银行支票签发、银行转账、酬金进卡、各仓库及校内转账截至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
2、本年度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的报销截止时间,请见经费本上注明的期限;
3、本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暂借款截至日期为2015年11月8日;针对尚未核销的暂借款,财务处将严格按照《东华大学大学债权债务管理办法》(东华财[2014]22号)执行,烦请尚未销账的老师速到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4、科研项目经费已到学校的,发票开具截至2015年12月20日;
5、从财务处领用的各类财政票据(非税、往来、捐赠),无论是否使用,均需于年终前缴回财务处进行核销,缴回截至2015年12月20日,次年可按照规定重新领用;
6、封面已印刷2015年份的内卡使用截至2015年12月20日;
7、外卡及封面未印刷年份的内卡可继续使用,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财务处网站自查项目使用情况,并核对好项目余额,如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至财务处出纳科核对。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友情提醒:
1.年内需要报销的经费希望大家尽早安排,不要集中于年底的报销高峰。即日起,无现金预约报销的进卡时间适当延长。
2.学校预算下拨的日常业务费、项目执行期内的纵横向科研经费可以滚存跨年度使用,请合理安排使用。
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以前年度及本年度财政拨款的专项经费都必须在本年度内使用完毕(包括暂付款核销完毕),否则全部上缴。
财务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