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一、根据我校《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本科生和研究生2016年节假日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1.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日。
2.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日。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即4月30日至5月2日连休3日。
4.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日。6月12日(星期日)补上6月10日(星期五)的课程。
5.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日。9月18日(星期日)补上9月16日(星期五)的课程。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日。10月8日(星期六)补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程,10月9日(星期日)补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2016年节假日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1.清明节:原定4月3日(星期日)课程调整至4月2日(星期六),具体上课时间和教室不变。
2.劳动节:原定5月1日(星期日)辅修课程停课一次。
3.端午节:6月12日(星期日)调至6月11日(星期六),6月10日(星期五)晚辅修课程停课一次。
4.中秋节:9月18日(星期日)调至9月17日(星期六),9月16日(星期五)晚辅修课程停课一次。
5.国庆节:原定10月2日(星期日)课程停课一次;10月5日(星期三)课程停课一次;10月7日(星期五)课程停课一次;10月9日(星期日)课程调至10月7日(星期五)上课。
请各学院、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基建后勤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根据此安排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教务处 研究生部
排课选课中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