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处、室等二级单位:
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是摸清家底、盘活增效对学校国有资产动态、实时、高效监管的基础,是一项长期性、必要性、常态化的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是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有力保障。
根据《东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校领导批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仪器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的范围和基准时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账的固定资产(含低值品)。
二、清查盘点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布署,分管资产的负责人全面负责,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属单位的清查盘点工作。
2、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部门资产明细帐”为依据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条码完整。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不得瞒报和虚报。
3、明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及安全责任,必须责任到资产领用人,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符合报废标准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应及时清理,集中存放,待清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为保障下一年度固定资产的及时购置做好准备。
三、清查盘点程序及时间节点
1、自查阶段
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将年度清查盘点情况形成台帐和书面报告(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处,一份部门留存),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月15日前交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科(松江校区行政楼119室、延安路校区中心大楼中北172室),报告电子版发至zcglcglk_dhu@163.com。
2、抽查阶段
2016年3月,资产管理处将组织资产核查小组对二级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3、账务处理阶段
对于查出的盘盈、盘亏、调拨、待报废资产、闲置资产,由二级单位统一填报相关手续,报资产管理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总结阶段
资产管理处完成学校年度资产清查报告并对各部门清查情况进行通报。
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联系人:桑惠兰
电话:67792461
办公地点:行政楼119室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