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整治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757

接松江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通知,春节过后将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1)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号牌行驶的;(2)电动自行车使用伪造、变造的车辆牌照(包括超标、伪造、变造的临时号牌及悬挂外省市电动自行车号牌);(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由于松江大学园区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已被列为重点整治区域之一。在此,提醒正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广大师生员工,还没有上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请到公安有关管理部门抓紧办理,并请认真对照《选购、驾驶电动自行车须知》积极开展自查,发现自己车辆存在上述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或对车辆自行处理,避免因此而受到法律的追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造成不良后果。

另:原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申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将于2017年3月1日后失效,届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全部禁止上道路行驶。请正在使用申领了合法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师生,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做好车辆自行处理的准备。如有意向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员工,不要再购买超标车辆。

特此告示,望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