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华大学非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非本校教职工招聘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基本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有志于管理与服务工作,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心理素质;
(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积极;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以2015年12月31日计龄)。
二、岗位信息与要求
见附件1
三、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按事业编制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者最多可同时应聘两个非教师岗位。原则上同一个岗位符合需求计划要求的应聘人员不少于5人,方可进入笔试阶段。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安排笔试。
(二)笔试及笔试内容。以Emai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的应聘者。
笔试内容和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三)实景测评。以Email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通过笔试的应聘者。
(四)面试。原则上每个岗位按1:3—1:5安排面试。以Email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通过面试的应聘者。
(五)职业相关性分析测试。面试结束后,立即进入职业相关性分析测试环节,采取书面选择题测试。
(六)评审会汇报。学校根据应聘者面试排名与岗位数,确定进入学校非教师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人选,并以Email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校园网公示。
五、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7日止。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join.dh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以JPEG格式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各一份(如系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照片一份,如系香港、澳门高校毕业,请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一份,如系国外高校毕业,请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聘书照片各一份;
3、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的照片各一份;
4、身份证的照片一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六、其他
(一)一人最多只可应聘两个非教师岗位。
(二)应聘实验、工勤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相关用人部门的面试,而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实景测评、面试以及职业相关性分析测试。
(三)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无法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可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报名材料一并发至rczp@dhu.edu.cn。
(四)请勿在转载网站上下载《个人信息登记表》,使用转载的《个人信息登记表》将视为无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