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东华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798

各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我校定于2016年4月-6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东华大学选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6年4月-6月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东华大学选拔赛,遴选参加上海赛区比赛及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四、组织机构

 由校团委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东华镜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东华分会联合组成本次竞赛组委会,负责选拔赛的发动、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所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气象、通讯大数据)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已获投资情况,赛事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已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上所有组别参赛对象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跨校组建团队需满足团队负责人为东华大学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七、大赛奖励

 大赛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胜奖若干个。

 主体赛事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有机会获得天使基金资助;学校提供创业扶持,对接投融资平台,有机会入住东华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服务;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赛者,如进入上海市或全国竞赛并获得获奖,根据获奖等第在进沪就业落户时给予一定优惠。

 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大赛流程

 (一)报名(2016年3月25日至5月16日)

 赛事登录教育部大赛专用网站(cy.ncss.org.cn)进行网上报名;  

 (二)预赛(2016年5月17日至5月28日)

 审核参赛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文本进行筛选,推荐进入决赛答辩

 (三) 决赛(6月1日至6月10日)

 入围项目以路演形式参加,择优推荐项目进入上海市比赛并评选出校内等第奖。

九、组委会联系人

 校团委    邵楠

 地    址: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

 联系电话:021-67792230-8006

 电子邮箱:shaonan@dhu.edu.cn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