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6-05-05浏览次数:289

各党总(直)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根据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及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关于协助开展2016年全国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党总(直)支部推荐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典型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的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老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人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推荐办法

1.推荐名额

各党总(直)支部可推荐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2.推荐方式

请于5月9日(周一)16:00前填妥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dhu.edu.cn,邮件主题: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学院名称。

3、补充材料报送

学校进一步遴选确定人选后,请报送补充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佳耀 67792170、段然 67792169

2016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docx  

 

  

东华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