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6-05-12浏览次数:2843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安排部署,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我校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志愿者选拔要求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7、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西部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3年。根据时间长短,有不同政策优惠。

二、报名流程

1、我校志愿者服务省份:以云南、重庆、新疆、西藏为主。(具体以上海市项目办下发正式文件为准)

2、招募报名工作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即日起至6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3、6月10日前,报名学生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交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核,并由党组织盖章确认后交至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4、学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学生的表格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选拔及录取

学校项目办在市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

1、综合面试

学校项目办会同校学生处、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部等部门对入选者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书面备案,面试合格的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2、体检

6月中旬,上海项目办将组织初步入选的志愿者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志愿者将及时进行调换。

3、公示

6月下旬,学校项目办根据学院对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的考察结果,在项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的名单和电子档案,报上海市项目办。

4、录取志愿者

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项目办。

5、审定及上岗服务

1)6月下旬,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

2)7月中下旬,按照市项目办统一安排,组织志愿者赴服务地培训及上岗服务;

3)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学校支持政策

1、荣誉授予

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授予“东华大学优秀毕业生”、“东华大学优秀团员”和“东华大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在读研究生授予“东华大学优秀学生”、“东华大学优秀团员”和“东华大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奖励

(1)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一次性享受人民币8000元的“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支援基金”奖励。

(2)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3年,经考核合格者,授予“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者,授予“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升学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经全国项目办审核通过并报入教育部的志愿者,硕士毕业生如报考本校博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科毕业生如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可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

4、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如为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执行。

5、学校将大力支持志愿者所服务地区的帮困助学、科技扶贫等西部援助、西部开发工程。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注:西部计划相关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可具体咨询学校项目办)

联系人:校团委 黄璐 宋文博 67792230-8005

邮箱:tuanwei@dhu.edu.cn

 

东华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