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玻璃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7-03-08浏览次数:171

根据《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以及先进玻璃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现启动工程中心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本项目主要资助围绕先进玻璃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基地发展目标,与无机材料紧密相关的课题,玻璃领域研究课题优先考虑。

项目负责人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同一年度只能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一次(人事处、人才办、科研处、各基地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均在列)。已获中央高校专项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获基地项目资助。

详情请参阅附件中的实施细则(附件1)和项目申请书(附件2)。请有意申请、符合项目资助要求的老师于2017年3月1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以及立项清单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松江校区材料学院A418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1-67792182

e-mail:amtg@dhu.edu.cn


工程中心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