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优异生培养办法(修订)
因材施教既是重要的教学原则,又是培养个性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非常重视对优秀本科生的培养,特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利用学校创新教育平台对优秀本科生进行培养,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个性化复合型人才。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凡素质高、能力强、特长明显、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神的本校在校本科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学习成绩优异,在专业或专业大类排名前10%(转专业学生成绩按原专业排名)。
2.成绩良好,具备特长(如在市级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校级以上课外科技活动重点资助项目、参与教师课题科研项目、有相关材料可证明其在某方面确有专长等)。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者于新学年开学初,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表和至少一项能展示自己创新能力的科技作品(论文、实物、软件等)。
2.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后,将合格者报教务处。
3.新学年开学第三周周末,教务处组织优异生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人文科学素质综合测评(包括人文素养、科学素养、社会动态、英语运用能力、综合能力运用等内容),并根据考试情况划定面试资格线。
4.学院组织由学术带头人、教授、指导教师、院系领导等组成的优异生指导小组进行面试,对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给出面试成绩。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人文科学素质综合测评、面试成绩、科技作品各占40%、30%、30%),遴选出优异生,并将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5.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优异生申请表、学术特长相关材料,与“东华大学优异生选拔情况汇总表”一起,交教务处。
6.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复核优异生名单,报分管校长批准后,第八周在网上公示。
四、培养方法
1.优异生培养遵循基础厚、知识宽、能力强、素质高、特长突出的原则。
2.学院成立由学术带头人、教授、指导教师、院系领导等组成的优异生指导小组,挑选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过硬的教师担任优异生导师。
3.指导教师主要责任:与优异生一起商定总体培养计划,对培养过程进行指导,审核优异生上一学期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等。
4.优异生应主动定期就个人总体培养规划、学习和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与导师沟通,进而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5.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优异生导师会议;组织导师、优异生填写优异生培养表;新选拔者则根据选拔安排填写优异生培养表。培养表由所在学院存档。
6.学校为优异生成长创造必要条件:
(1)在图书借阅方面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2)实验室对优异生开放,优异生可根据学习要求自行设计自己动手进行创新性实验;
(3)学校鼓励优异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为优异生提供创新教育平台(包括科技竞赛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
(4)利用高校联合办学优势,为优异生选读其他高校的课程创造条件。
五、综合考核
为保证优异生培养质量,学院每学期初组织优异生导师对优异生在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与可继续培养者商定新学期的培养计划。凡未完成上学期培养计划、或导师认为不适合作为优异生继续培养者,将终止其优异生培养资格。
优异生在大四第一学期结束时,应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学科竞赛并获奖,或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参加一项校级以上课外科技活动重点资助项目,或参与一项教师课题项目等;否则将终止其优异生资格。
六、优异生享有的待遇
1.凡毕业前最后两学年连续考核为优异生者,毕业时颁发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并享有校优秀毕业生相应待遇。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异生免试直升研究生。
3.允许并鼓励学有余力的优异生提前选听硕士研究生课程。本科学习期间选修的研究生课程合格者,在被录取为本校研究生后,可计入研究生学习期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