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教〔2015〕11号】东华大学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索取号:G007-0103002-2017-0186发布时间:2015-04-10浏览次数:587

东华大学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教材是由信息、符号、媒介等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是用于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和思想的材料,是教学的基本工具。教材选用与建设关乎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加强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教材选用与建设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校教学委员会下设教材选用与建设小组,其任务是:制订全校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学院教材建设工作、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开展规划教材申报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材选用与建设的组织实施。

学院要制订本单位教材编写规划,组织、审核和申报本单位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组织本单位教材选用和评介工作;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二、教材的选用

1.教材选用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体现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符合教学改革方向,具备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优先选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教材,如“国家级规划教材”,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双语教学要使用国外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原版教材。

2.结合学科、专业调整,加快教材更新换代。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50%及以上。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双语教学应使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原版教材。

3.每年春、秋两季教材预订期间,系(室)应根据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要求,在与现有教材比较,并对不同版本教材广泛调查、评价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开设课程教材选用计划,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并由学院将教材选用汇总表报出版社打印中心。对于未订教材的课程,学院填写“未定教材情况汇总表”,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

4.根据学校规定,出版社打印中心按各学院上报的教材预订统计表,及时采购和发放教材。遇有特殊情况需报教务处分管处长同意后,教师方可联系教材供应单位,但仍需由出版社打印中心负责教材购买和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

三、教材编写和出版

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学校鼓励学术造诣高、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和出版高质量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新编教材应体现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反映当代科技、文化最新成果以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

1.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

1)由学校或各出版社负责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申报立项工作;

2)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准立项后,学校资助2万元作为出版费用补贴。

2.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

1)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申报工作一般由各出版社推荐;

2)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获准立项后:学校资助0.3万元作为出版费用补贴。

3.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1)学院结合课程建设与改革情况,对教材进行立项建设;

2)对目前尚无适合教材的某些特定专业的课程,鼓励任课教师编写高水平的教学改革配套教材;

3)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对计划新编教材推荐基础上,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选,确定为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所在学院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应安排适当的编写经费。教学业务费应单列教材建设经费以支持教材、讲义等的编写工作。校级教材建设亦纳入学院绩效考核内容。

四、校内讲义印刷

1.各系编写的各类学生讲义、教学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复习资料等需经系主任审阅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双语教学自编讲义不得超过1万字/学时。

3.按学校规定,春季用自编讲义必须在1215之前交出版社打印中心印刷,秋季用自编讲义必须在615之前交出版社打印中心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