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更新教育观念,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构建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特色开放式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发展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的建设原则,形成一批符合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通识教育、专业基础、专业核心课程和创新课程。到2020年,完成30门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150门专业基础以及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
2.建设任务
以国家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宗旨,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目标,探索面向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改革与建设,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二、立项条件与建设要求
1.立项条件
课程建设的重点是支持受益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学科基础课程、在专业中具有核心作用的专业主干课和校企合作课程。申请立项的课程应具备以下建设基础:
(1)教学条件基本具备,具有一定建设与改革基础。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有教材或教学辅助资料;师资力量较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科学合理和有创新特色、能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课程改革和建设方案;实验类课程相应的实验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或已落实经费补充有关实验设备。
(2)校企合作课程,参与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合作教育基础和条件,必须将专业基础和行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由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建设和授课。
(3)申报课群建设的项目,其课程内容应具有较大的相关性,相互之间可以进行内容的重组与整合,同等条件下,本硕一体的学科基础平台整合课程群优先。
2.建设要求
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要按照“重点建设、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核心课程,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课程建设应达到以下要求:
(1)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及要求,精选、凝练课程内容,制定课程大纲;编写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适用教材、讲义或教学参考资料。
(2)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探究式课堂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推进案例教学,使知识学习与实践运用相互交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完善课程网站建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介绍等教学文件网上公开,构建网络课堂,与学生进行积极的教学互动,建立和丰富电子教案、网上作业系统、网上讨论系统、网上测试系统和辅导参考材料等网络教学资源。
(4)探索多样化的考试方式,改变单一的集中闭卷笔试和一次性终结考试的方法。鼓励尝试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能力的过程性和多元化的综合考核方式,建立双向、沟通式的考试信息反馈机制。
(5)总结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经验,形成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
三、立项建设与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订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建设规划;学院制订学院各专业其他课程和本学院承担的全校性公共课程的建设规划,并按年度上报教务处备案。
2.所有课程先由学院进行立项建设,在形成一定成效后,申报校级立项。学院建设课程在初期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可选择建设成效优秀的课程向学校推荐立项。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学院推荐意见和学生评教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为优秀的,可认定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学院课程建设的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3.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的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须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四、保障机制与奖励措施
1.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负责制订课程评价体系,对校级课程建设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考核。
2.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学院教授委员会为主要成员的课程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负责本学院课程的建设管理、推荐及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
3.学院立项建设课程的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学院应根据建设规划设立专项经费。经学校验收合格的校级课程,建设经费纳入学院下一年度的本科教学预算和人员绩效奖励。
4.学校鼓励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学院应制订相应的激励机制。每位教师最多可担任2门课程建设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