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及《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华科【2017】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包括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申请代码:B)和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代码:E)。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主要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资助瞄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有望承担国家和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学术兴趣开展自主探索研究工作。
二、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网上提交申请书——形式审查——答辩评审——择优立项——项目公示。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自由探索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应为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机关及各业务部门的教师不能申请;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能申请。
(二)申报领域设置:项目申报不分领域,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内容应涉及2个学科以上。
(三)限项要求:
(1)每人同期最多可申请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不含主持)。同一时期只能牵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项(人才办、科研处、各基地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均在列)。已获中央高校专项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请。
(2)东华大学预研究重大项目在研的老师不能申请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
(3)自2011年起,主持项目累计不超过2次。
(四)《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之前,须认真研究本通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研究内容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不能与已获得的国家和省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和省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等专项资助计划项目内容重复,同时也不能与校基金、文科预研究等校内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申报及项目答辩时,须注明本人负责的所有项目信息;项目申报书需详细列出项目申报前3位人员近3年所获得的各类资助项目。
(3)研究期限: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
(4)资助经费:
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自由探索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5)考核要求:(a)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指标进行考核;(b)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任务书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专项经费。
(五)申请人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0日前,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户”→“科研系统”→“科研服务”→“中央财政项目管理”进行网上申报。不符合以上申报要求者均视为无效申请。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将在申报截止后随即开展,请各位申报老师密切关注科研处网站通知。
(六)科研处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67792171
电子邮箱:kydep@dhu.edu.cn
附件:1、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doc
3、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6】277号.doc
4、东华科〔2017〕1号 关于印发《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