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索取号:G007-0301001-2018-0197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362

各学院、各部门、有关老师: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 
(二)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6万元/项。 
(三)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偏重对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四)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研究周期为 3 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 35 周岁以下(即 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三)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申报对象为本市各民主党派市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等单位,各单位限申报1项。 
(四)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 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教育科学研目。 
(二)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不得申报本年度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决策咨询项目除外)。 
(三) 同年度准备或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四) 不能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五) 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 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和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各自独立装订,一式5份交至行政楼349室。 
(二) 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把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和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ydep@dhu.edu.cn ,提交电子材料时,每个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及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应分开,并以“项目类别+承担人+单位名称”命名。电子材料未经确认的,视为材料提交未完成。 
(三) 本次申报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填写预算评审申报文本时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本次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媛媛 67798712





附件1:哲社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哲社青年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市级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