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校友组织:
校友是一个学校独特的宝贵资源,素有“校友是母校的名片”“校友是母校办学质量的一面镜子”之说。自1951年建校以来,学校已培养各类校友人才逾20万人,至今已建立海外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学院校友会、行业校友会、兴趣爱好校友组织等106个。他们在推动母校与社会开展教学、科研和文化合作交流,为母校拓展办学资源、筹集办学资金,为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友工作,凝聚学院师生和广大校友的力量服务母校、服务校友、服务社会,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19年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基层推荐、自愿申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东华大学校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由校友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在东华大学校友会登记备案的二级校友组织,含学院校友会。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学院负责校友工作的个人;担任二级校友组织副秘书长(含)以上职务的负责人或联络人。
三、评选条件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1.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2019年1月1日之前)。
2.组织机构健全,秘书处联系畅通,能定期组织校友开展各类活动,校友参与面广、活动影响力大。
3.积极为校友搭建沟通合作平台,为校友提供特色服务、排忧解难等。
4.积极组织校友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各类贡献。
5.积极主动地与东华大学校友会保持沟通,能较好地完成东华大学校友会托付的工作。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1.热心校友工作,积极投身于二级校友组织的建设,成绩显著。
2.在校友联络接待、组织校友活动、拓展校友资源、校友数据库建设以及校友捐赠等工作中,作风扎实且富有成效。
3.能积极主动与东华大学校友会保持沟通联系,能较好地完成东华大学校友会托付的工作。
四、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二级校友组织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学院、二级校友组织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人。
(二)拟申报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别填报《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并请在2019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东华大学校友会、电子版发送至东华大学校友会邮箱。
联系人:朱老师 林老师
电 话:021-62373862
邮 箱:xydep@dhu.edu.cn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49号东华大学校友会(近中山西路校门)
五、表彰办法
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在庆祝建校68周年纪念大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先进事迹将在校友会的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19年东华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东华大学校友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