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及《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华科【2017】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包括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代码:E)和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申请代码:B)两类。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学术兴趣开展自主探索研究工作;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主要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资助瞄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有望承担国家和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
一、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网上提交申请书——形式审查——答辩评审——择优立项——项目公示。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条件:申请者应为学校从事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机关及各业务部门的教师不能申请;学科交叉重点项目申报者需具有高级职称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且具有博士学位。自由探索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领域设置:自由探索项目申报领域分为管理、服装艺术及综合三类;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申报不分领域,但内容须涉及2个学科以上。
三、限项要求:
(1)每人同期最多可申请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由探索项目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项(不含主持)。同一时期只能牵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项(人才办、科研处、各基地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均在列)。已获中央高校专项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请。
(2)自2011年起,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一次的教师,须项目结题且获得不低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金额的纵向进校经费,方可进行第二次项目申报;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两次的教师,须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可进行第三次项目申报。
(3)东华大学预研究重大项目在研的教师不能申报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
四、注意事项:
《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之前,须认真研究本通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和《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3)。
(2)研究内容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不能与已获得的国家(含省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含省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等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同时也不能与校基金、文科预研究等校内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项目申报书需详细列出项目申报人近5年所获得的各类校内外资助项目。
(3)研究期限:自由探索项目和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资助期限均为3年。
(4)资助经费:自由探索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考核要求:(a)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指标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参照《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考核要求》(见附件4);(b)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任务书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专项经费;(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在研期间,没有在研省部级项目的,必须申报教育部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在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22日期间,登录“东华大学服务大厅”→点击“添加”→“科研服务”→“中央财政项目管理”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不符合以上申报要求者均视为无效申请。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将在申报截止后随即开展,请各位申报老师密切关注科研处网站通知。
六、联系人:朱媛媛,电话:67798712,e-mail:zyy@dhu.edu.cn。
附件1: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4:2020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考核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