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多次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代表学校和上海市参加比赛演出,屡次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佳绩,已成为享誉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团。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繁荣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21年我校拟继续在民乐、声乐和打击乐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符合我校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考生;其他省份生源:文科限安徽;理科为全国范围。
3、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二、招生项目
1、民乐:招收古筝(弹拨)、琵琶(弹拨)。民乐为学校艺术团重点发展团队。
2、声乐:招收美声男高音、男中音、女高音、女中音各声部,合唱为学校艺术团重点发展项目。
3、打击乐:中国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打击乐为学校艺术团特色团队。
三、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如下,拟定招生计划6名。
招收类别 | 招收项目 | 拟招人数 |
打击乐 | 中国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 1 |
民乐 | 古筝 | 2 |
琵琶 | 1 | |
声乐 | 男声 | 1 |
女声 | 1 |
四、报名方式
1、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17: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报名申请表,随后保存并打印。打印的报名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我校审核。所有报名材料无须邮寄。
2、经审核后我校将在报名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考生可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缴费。审核通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缴费,缴费成功即为确认考试。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测试
1、测试内容:
(1)民乐:准备高级以上程度的乐曲一首(演奏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奏指定乐曲一首(五线谱)。
(2)声乐:准备经典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自备伴奏带音乐U盘),视唱一首(五线谱二升、二降)。
(3)打击乐:准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演奏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注意: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测试内容及要求参与测试。声乐、器乐类测试须背谱演奏,视唱、视奏均采用五线谱。
2、测试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7日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测试证及有关测试要求。现场测试分批进行,每位考生的报到和现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请仔细查阅准考证上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现场测试时间:拟定2021年1月30日
现场测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3、现场测试应带证件
考生于考试当天将经中学签字敲章的报名申请表及本人艺术特长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等纸质材料交于考场报到处。
学校现场测试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来校参加测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我校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高水平艺术团入校测试防疫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要求无法参加测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测试缴费
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测试费70元(报名系统缴费)。
七、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确定艺术特长生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上报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1、被确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上海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需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浙江、天津、江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需达到相应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北京、海南、山东、河北、辽宁、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需达到相应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分以上(含40分)。在专业安排上根据我校在考生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满足其所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志愿填报方式按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还须取得所在省(区、市)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应的测试合格证。
八、其他
1、高水平艺术团员(艺术特长生)进入东华大学后,须按艺术特长生的培养计划,选修《艺术训练与实践》,获得该课程学分方能按时毕业。同时必须参加本校学生艺术团,完成其日常排练和有关演出。
2、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校内外及舆论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
监督电话:021-67792259
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附件:2021年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流程参考示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