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录取的MFA中心艺术硕士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同专业考生,现将名单、拟录取专业、初试及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至5月18日(公示已结束)。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东华大学纪委监察处或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东华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21-67792259(不用于招生咨询)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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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7792458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