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无偿资助)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2-07-09浏览次数:71

为落实“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本年度将乡村振兴“头雁计划”与大学生创业“金种子计划”整合为“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无偿资助),面向全国高校团委征集优秀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无偿资助2万元。

二、推荐标准

(一)基础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划分以2022年7月7日为界,即1986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团队合伙创业的,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主要合伙人平均年龄35周岁以下(含)。

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3. 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

5. 原则上近3年(2019—2021年)已接受青创基金会各类资金资助的项目及“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免息借款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可提供其他创业支持。

6. 对33个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重点县项目、各县级团属青年创业组织成员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二)项目标准

重点资助支持在乡村振兴、带动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模式做法具有特色的毕业2年内大学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

1. 主要扶持对象:返乡下乡创业且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一是本计划指的返乡下乡创业包含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二是原则上重点支持刚毕业不久(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包括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支持的大学生需为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等)。

2. 项目标准:资助支持的项目是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可参照把握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为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主体。确因受疫情影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可申请一事一议。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积极动员、遴选和推荐优秀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申报,团委将对所推荐项目进行严格基础审核,请于7月10日前报送项目申请表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dhtwkc@126.com。

 

联系人:沈洁、邵楠

联系电话:021-67792230-8006

电子邮箱:dhtwkc@126.com

附件:项目申请表及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