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校医院临床医生岗位招聘启事

索取号:G0070602003-2023-8437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232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以纺织、材料、设计为优势,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东华大学校医院现因部门发展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生1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崇尚科学精神,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 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

2. 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岗位名称

临床医生

四、岗位职责

1. 日常门诊医疗工作;

2. 对诊断疑难的病人及时转院治疗,并做好随访;

3. 传染病防治工作;

4. 各种活动比赛、考试以及大学生体测、军训等医疗保障工作;

5. 学生体检健康教育等工作;

6. 协助学校积极做好传染病防疫防控工作;

7. 服从领导安排,完成校医院的其他工作。

五、岗位要求

1. 五年以上临床经验,具有中级职称、全科医师或者内科医师;

2. 持有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定期考核合格证;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4. 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其他相关专业软件;

5. 英语达到CET-4同等及以上水平。

六、招聘流程

1. 报名与材料初选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按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确定参加部门选拔名单,未达到3人的岗位暂停招聘。

2. 部门选拔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核应聘人员,推荐2人报人事处。

3. 审议

学校组织校非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审议。

4. 体检

审议通过人员须到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体检,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所要求身体条件的,学校可以不予录用。

5. 考察

用人部门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情况,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用。

6. 审定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产生拟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7. 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作为正式录用。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自通知之日起,被录用者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 入职

学校按规定与被录用者订立聘用合同。

七、报名时间与要求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

2.  报名材料

请应聘者登录http://join.dh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以

JPEG或PDF格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系境内2023届毕业生请上传

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如系香港、澳门高校毕业,请上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系国外高校毕业,请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聘书;

(3)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笔试、面试一般情况在线下进行,在职应聘人员请事先做好时间安排。

2.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招聘选拔全程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终止相关人员的应聘及录用工作:

(1)未如实填写信息、弄虚作假者;

(2)应聘者应聘材料不符合招聘要求;

(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录用结果的情况。

3.已报名应聘,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选拔任一阶段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5.按学校规定须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复审者,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认定。

6.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应聘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67792349

 

人事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