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108

根据《关于评选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东华大学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起源于1995年的“家在华阳”城市民族工作品牌项目是由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为高校主体发起并持续探索近三十年。学院积极发挥地校联动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党建和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紧密结合,广泛促进了各民族师生与社区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校地携手,共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获评“2021年度上海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特色奖”;2023年7月,“家在上海•融在华阳(华阳街道•东华大学)”荣获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为上海迎接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检查督察的调研点,获得中央检查督察组的充分认可。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东华大学党委统战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21-67792249

来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弄东华大学行政楼525室


党委统战部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