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妇〔2025〕11号),现组织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及东华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一般应曾获得“东华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推荐1-2对家庭。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二、教育系统第四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
(一)评选范围
女方仍在教育系统工作且男方仍在职在岗,曾荣获往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家庭。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推荐1-2对家庭。
(三)评选条件
1、注重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新风尚,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始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周围人学习的楷模。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善于营造和谐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夫妻携手,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宜。
三、东华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女方进校满三年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不超过10对家庭,原则上各二级部门限推荐1对家庭。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学校的公益事宜。
四、申报方法
1、以二级单位工会为申报单位,需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申报单位必须是女方所在单位,曾获得往届各级“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不再参评同级称号。
2、推荐单位请详实填写“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栏须描述被推荐人近五年来获得的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一般为不超过1500字的文字材料介绍。
3、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星期一)前填写《推荐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fgw@dhu.edu.cn。同时将《推荐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盖章交行政楼457室。
4、校妇工委组织评审,11月下旬公示评选结果,对获得相关荣誉的将于2026年“三八”妇女节进行表彰。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7792219*17
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会
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