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2026年寒假临近,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安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安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不稳定因素发生,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扛起安全检查、整改、整治的责任,确保寒假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寒假前隐患排查整治
寒假前各单位要对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需覆盖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校舍安全、电气使用安全、危化品存储和使用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校园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等各领域,确保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行立改。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建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校园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随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场所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专题安全教育,帮助师生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做好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做好假期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事故、防灾减灾、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御措施。如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并需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