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春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行动” 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6-02-12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高校安全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学校立即开展“春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清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对清查出的问题,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闭环管理。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须采取有效的临时管控措施。

二、 重点场所及工作部署

根据市教委会议部署,本次安全清查聚焦于校园内七类重点场所,分别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教学楼、体育馆、礼堂等),图书馆,出租场所、校内商铺、工人宿舍,在建工地。

另外,各单位要对留校人员进行安全再提醒再教育,并特别提醒留校人员确保安全使用的插头、插座、插线板等。

三、检查记录汇总与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记录“安全隐患台账”并撰写《“春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行动”情况报告》,于2月15日(周日)12:00前将“安全隐患台账”和“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综治办邮箱:82299@dhu.edu.cn。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