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点亮“凡人微光”,生动展现新时代上海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建设成果,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好人宣传选树活动相关安排,现将我校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我校在本市涌现的事迹感人、社会认可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具体标准如下:
1.为社会、为他人做贡献且事迹突出,或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
2.继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彰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品质;
3.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和原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称号获得者不参与推荐。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推荐
各二级单位要坚持群众路线,优中选优,确定推荐名单,各单位可推荐至多1个个人(或集体)。请于9月14日(周一)前,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将相关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送至指定邮箱wmb@dhu.edu.cn,邮件名称为“推荐单位名称+2026年上海好人推荐”。
(二)严格审查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认真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背景审核。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好人好事,以先进模范引领道德风尚。加强宣传学习,强化教育引导,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对学校、对社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激发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
联系人:李盈颉,联系电话:67792852。
党委宣传部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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