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0

各相关学院、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搭建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校企供需对接平台,通过校企协同育人推动人才供给与产业发展精准适配、双向赋能。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47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五期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期项目包括六类专项:

1、定向人才培养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联合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专项实验班等,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定向输送适配岗位人才。

2、就业实习基地项目。校企共建就业实习基地,用人单位提供场地、设备、导师等资源,年均提供优质实习岗位不少于30个,构建“实习+就业”贯通培养机制。

3、人力资源提升项目。校企共建人才工作站、人才培育基地,推动高校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企业专家入校担任兼职职业导师。

4、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通过“用人单位出题、高校答题”深化合作,培育复合型、创新型紧缺人才。

5、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项目。面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就业培训、实习实践、专场招聘等服务。

6、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结合教育部“双千”计划,联合开展短周期、重实操、高适配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岗位胜任力培训。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指南、申请书、合作协议书、结题报告等模板材料,可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获取。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请阶段(2026年9月—11月)

用人单位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注册认证,提交项目申报需求。各分行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布。各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校企合作基础,主动对接用人单位。

(二)高校对接阶段(2026年12月—2027年2月)

各学院在校内开展项目宣传,组织动员院系辅导员、专职就业教师、专业课教师等通过平台提交项目对接申请。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论证评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与高校项目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签订一份合作协议。

(三)审核立项阶段(2027年3月—5月)

拟立项合作项目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在校内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类型、申请经费、合作双方、实施周期、项目内容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负责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公章并上传平台,经平台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公布立项名单。

(四)项目实施与结题验收

项目立项后,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推进实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向高校足额提供必要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相关资源支持情况纳入项目结题重要考核指标。项目负责人应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通过平台提交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高校校级管理员审核、各分行业就指委复核通过后,公布结项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有合作基础、有申报意愿的教师积极参与,统筹做好项目组织、过程监管与服务保障。学校将严格审核合作项目的匹配度、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搭售等违规行为。参与项目教职人员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要求,诚信履职、规范合作。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pdf


东华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