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索取号:浏览次数:1403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8】3号)部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六)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1名候选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三、推荐要求

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部门党委(党总支)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政治审核和师德把关不合格的人选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一)严格要求。要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部门要确保推荐人员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突出重点。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领导,以及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规范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经各学院、部、中心上报推荐人选后,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专家评议的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核查,明确结论。

(三)按时申报。请抓紧部署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5月7日前将推荐表、部门党委(党总支)推荐意见表的纸质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zke@dhu.edu.cn邮箱。

联系人:沈良安  张丹

电 话:67792345


附件: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推荐表和推荐意见表.xlsx




 东华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