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2025年)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拟开展基于任课课程的“专创融合”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鼓励广大教师通过开设跨学科交叉融合课程、强化实践等途径,促进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知识耦合,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一、立项原则与类别
1.立项原则。申报项目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我校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深化课程内涵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2.立项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择优立项建设。
3.经费支持。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项目一经立项,拨付一半经费,中期评审通过,再拨付余款。
二、建设要求
1.本研究项目限单位或团队申报,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须由团队牵头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2.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鼓励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师参与;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3.项目研究须采用“1+X”联合研究方式,其中“1”为申报学院,“X”为其他学院、行业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地方机构等至少1个单位;以团队名义申报的,团队成员至少来自两个单位。
4.项目建设应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将创业知识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5.探索双创教育教改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激励制度。探索学生成长评价和多元化发展评价机制,制定适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教改立项项目类别及数量,并予以公示。
三、项目验收
1.教改项目建设期为1年(自项目立项公布之日起)。
2.教改项目通过验收需达到下列条件:面向学生开设后教学效果良好;指导3个以上的学生团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编写专创融合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教学课件1套,或编写专创融合相关教材一本。
3.重点项目必须含翻转课堂内容,需提供不少于60分钟的视频。
四、材料递交
请各学院将申请书(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1月12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B807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xcy@dhu.edu.cn。
联系人:关皓中,电话:67792801。
附件2 2026-2027年东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1月2日
